【办事指南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恢复申请
发布时间:2025-08-06 01:40:35点击量:
工伤保险待遇暂停人员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,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恢复工伤保险待遇:
(一)逾期未认证暂停待遇的,可补认证后自动恢复或申请待遇恢复联动补认证。
(二)疑似数据显示重复领取、死亡冒领、服刑冒领暂停待遇的,经核实属于无效数据的,可以申请待遇恢复。
(三)多次待遇发放失败待遇暂停的,办理信息维护或银行卡维护后,可申请待遇恢复。
(四)待遇人员服刑后暂停待遇的,服刑期满、监外执行期间、假释期间可申请待遇恢复。
1.单位办事时,提供单位申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。个人办事时,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。


